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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部门旅游开发用地规划(旅游开发用地审批)

2024-10-03

文旅项目开发需要了解的五种用地指标

补充耕地指标: 保障粮食安全的必要工具,确保耕地占补平衡。项目涉及占用耕地时,此指标必不可少。林地占用指标: 征地涉及林地时的特殊指标,不同类型林地处理方式不同。省级以上生态林严禁占用,而经济林需遵循特定程序。

第游乐设施设备设计游乐设施设备设计是一门综合性的技术,包括设备开发设计和设备运用设计。大多数旅游项目,很多设施设备通过包装设计,把现成的技术转化为适用的产品功能,通过旅游方式形成游憩、游线等设计,最后整合成为景区设计的一整套模式。

进一步强化旅游业用地保障,旅游用地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,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; 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、种植业、养殖业用地的,不征收(收回)、不转用,按现用途管理。对重点旅游项目、旅游新业态项目、景区品质提升项目、通景区公路建设项目等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,及时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。

都是项目开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。农用地,优先选宅基地、废厂矿、荒地,尽量少点林地、农田。农用地转用、征用土地,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。因此,项目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,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、建设部门、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。

“点状用地”可理解为:将项目用地区分为永久性建设用地和生态保留用地,其中永久性建设用地建多少供多少,剩余部分可只征不转,按租赁、划拨、托管等方式向项目业主提供使用用地。 点状供地是一种新出台的土地获取方式,点状是相对于原来的片状而言。

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

1、法律分析: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: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(一)、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、文物安全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,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名胜区规划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,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。

2、用于旅游项目开发的景区土地,土管部门优先列入年度审批计划,予以安排。其土地出让价格按同类土地最低价格给予优惠;城区、郊区开发景点需征用耕地时,凡能自行补充耕地,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的,经验收合格可不缴纳耕地开垦费。

3、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,将全域旅游与乡村振兴、城镇化建设、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有机结合,确定一批镇、村、点,整合各级各部门的政策和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培育,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标杆。

4、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多年来,随着农村人大量进入城市里生活打拼,很多乡村也变成了“空心村”,只有到春节前后村子里才会热闹。如此也可看出,农村的空闲宅基地和住宅数量逐步增多。在发展民宿的同时,也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,当然这一切都要在农民有偿意愿的基础上,不能搞一刀切。

公园建设规范

1、国家公园建设的要求包括了准入条件、认定指标、调查评价、命名规则和特征要素等要求。准入条件:准入条件是遴选国家公园的统一尺度,包括国家代表性、生态重要性和管理可行性等3个方面。这是国家公园的准入门槛,也是其核心内容。认定指标:是遴选国家公园的基础,主要指上述3个条件对应的9项指标。

2、《国家公园设立规范》规定了国家公园准入条件、认定指标、调查评价和命名规则等要求。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,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。2019年,国家林草局牵头启动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相关标准的制定,成立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。

3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公园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保护,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,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,根据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、公园周边景观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管理适用本条例。

4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,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,发展森林旅游业,建设生态文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设立与规划、资源培育与保护、利用与管理,适用本条例。